集团党委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 为高质量能源保供和高质量绿色转型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1月15日下午,浙能集团党委专题召开2023年度板块、直属企业及集团机关党委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盛辉主持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定位新使命,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硬核打造实干担当干部队伍,全面建设勤廉并重新时代党建高地,努力开创集团党建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能源保供和高质量绿色转型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1月15日下午,浙能集团党委专题召开2023年度板块、直属企业及集团机关党委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祝益军 摄
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会。浙能电力党委、煤炭分公司党委、浙江新能党委、浙能资本党委、集团机关党委、技术研究院党委、财务公司党委、浙能国际党支部等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先后进行述职,与会同志进行现场评议。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盛辉主持会议,听取述职发言并逐一作点评。 祝益军 摄
刘盛辉认真听取述职发言,逐一作了点评。他指出,过去一年,集团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平安护航亚运盛会和省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等“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大力开展“浙江国资国企新风尚”培育推进年行动,能源保供、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共富示范等各项重点工作成果丰硕,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政治铸魂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成效进一步彰显,固本强基水平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刘盛辉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抓好今年党建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一是要强化政治引领这个根本。高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正确的政绩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标准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把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挺在前面,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高质量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巩固强化主题教育形成的学思践悟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而思、思而悟、悟而用、用而成,带动好学风向基层组织延伸、向全体党员拓展。
二是要夯实基层党组织这个基础。着力夯实党建基础,做到产业发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设建强到哪里,进一步突出先进党组织在改革发展、克难攻坚上的引领示范作用,打响更多具有浙能辨识度的党建“金名片”。抓住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既对“有错无为”问责,又为“有为实干”担当,切实让“躺平”“休眠”者受到鞭策警醒,为奋进争先者消除“后顾之忧”,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强、懂专业、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过硬干部队伍。落实好“文化强企”新要求,融合培育国资国企新风尚,不断延伸扩展浙能“德能”文化体系,丰富充实“三为”“双让”浙能文化底蕴,全面提升文化强企软实力。
三是要把握“一体双融”这个核心。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共融共促,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发挥好责任制考核评价“指挥棒”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制机制,深入解决党的建设层层递减问题。树牢“一盘棋”思想,充分领会把握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推进大会精神,以“开局就要奔跑、起步就要跃进”的精气神,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确保能源保供、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实现“开门红、开门好、开门旺”,打造出更多深入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习近平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标志性成果。
四是要突出勤廉建设这个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化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工作机制,聚焦“勤廉并重、亲清双融、和合同心”总目标,鲜明树立勤廉导向,推动党员干部敢闯敢干、善谋会干、真抓实干,进一步构建勤廉浙能“责任共同体”。系统推进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各个专项治理,做实日常监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全面推进勤廉浙能建设,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深化廉洁文化“6+1进”行动,不断提升勤廉浙能品牌辨识度和影响力。
刘盛辉强调,全面加强集团党的建设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根本。集团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努力开创集团党建工作新局面,在浙江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新征程上,勇担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先行者,谱写集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和各党支部书记,各板块、直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营运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各板块公司、直属企业、营运企业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党群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